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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人造人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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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出来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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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00: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贪官为了鱼肉百姓而藐视法律 百姓因为严重的两极分化和日益上升的阶级矛盾而不信法律 那些傻逼媒体和二逼网民啥都不懂乱鸡巴搬弄是非 希望0110的广大智商高的淫民不要再以讹传讹了

还鸡巴讲依法治国 治个鸡巴蛋吧

咳 我消消气 什么时候我有啥事想不通 一想这是在中国 就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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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4 04:5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杂的问题,首先绝大多数人的法律意识是淡薄的,很多时候不是大家在一种朴素的道德观来判断对错,也许很简单的事情,因为当事者身份的巨大反差,大檐帽的种种不当行为给人留下种种想象的空间,才会有各种传言。舆论导向总是倾向于弱者。而人们为什么不相信法律?看王帅吧,法律敌不过领导的几句话;看彭宇吧,证人敌不过伪造的证据,敌不过法官按常识的推理;看林嘉祥吧,录音敌不过号称损坏的硬盘。十七号有空帮我分析下彭宇和林嘉祥的案子吧,我至今不是很明白,也不想到处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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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4 05: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操了
2手的林肯车 很便宜吗?

我又操了

挂错当 能1死13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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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4 08: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17哥弄的俺看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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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4 08:3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严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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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4 09: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呃,这个应该是因为我发的那个帖子的事情吧?
首先,说明一下,偶确实不懂法律。那个帖子也是转的。原址:http://news.sohu.com/20090513/n263925966.shtml, 偶转这个帖子也是因为之前在另一个帖子里对阿贝所说的交通肇事可以不判刑只赔钱或者判两三年想做个回复,只是对理论上的一个讨论而已。地址:http://mobile.0110.cn/viewthread ... p;page=1#pid4987685

我个人的意愿肯定不等于法律的意愿,这个我很明白,因为我一没权,二没钱。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

关于17所说加长林肯的事情肯定是错了,杀错了,冤杀了。因为那个人确实穷,确实没背景,只是一个又穷有没背景的开个二手的林肯不小心撞了人,所以······         
在这个事件里,舆论确实影响了法律。但不知17想过没有,为什么舆论偏偏这次左右了法律,法律为什么这么容易被左右?
声明:我今天刚知道林肯这件事,如果当时我参与了我内心现在一定在受谴责,我。

转回来说杭州,杭州的这个我承认个人对这件事情极其不满,因为看到了钱权可以掩盖一个事情真相的机会,当然最后没有掩盖的住,也许正是没有掩盖的住,所以才令我心里更加气愤吧,一气愤当然会骂,恨不得那人或那些人去死。

不过,先来个童话式的场景:

杭州事件宣判在即:
1、法官问我,你真的想要这个人去死吗?
我绝对不敢说是的,因为交通肇事撞人确实罪不致死。

2、你希望这个人坐牢吗?
我也不敢说是的,因为我怕,我怕BACK GROUND。

3、如果问过你希望依据国家法律来办事吗?
我X!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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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19: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杂的问题,首先绝大多数人的法律意识是淡薄的,很多时候不是大家在一种朴素的道德观来判断对错,也许很简单的事情,因为当事者身份的巨大反差,大檐帽的种种不当行为给人留下种种想象的空间,才会有各种传言。舆论 ...
ft4619576 发表于 2009-5-14 04:58


今天开了一天庭 中午有灌了不少酒 有点累 今天先说彭宇案 彭宇案二审是以调解告终 至于怎么调解的 当事人双方都不愿意对媒体说什么 所以人家私下怎么解决的 我们不得而知 但是激起民愤的是一审判决 在这里我要说的是一审判决没有任何问题 就是最后法官判决彭宇赔老太太钱了 这点正义感极强的草根们不爽了
民事诉讼法有个证明责任分配的问题 这个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现有规定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具体条文不述 述了估计FT也看不懂)按照法官判决的常理 当从现有法律条文找不出判决依据的时候则可以依据法理 证明责任的法学理论里有一个反规范说 反规范说又包括 三个学说 这里法官判决是依据盖然性说 大概意思即是 如果双方的证据都不能充分日掉对方的证据 则依据这种情况的生活常理来判决 法官大概是觉得现在社会世风日下 彭宇作为一个跟老太太无关的人居然把她扶起来 又送进了医院 然后等人家家属来了还不走 最后由给了人家家属塞了点钱 这个是在现在这样的河蟹色会是不可能发生的 除非彭宇是个SB 法官依此 判决彭宇把老太太撞了

其实法官的这个判决从法理上来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甚至会判的相当公正 但是 中国大多老百姓不是跟此法官一样是法学硕士毕业,不一定知道民诉理论里还有个这个学说 而且他这个判决不利于我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于是引起了轩然大波 加上老太太家有人是派出所的 我国百姓向来看不惯当官的和有钱的 于是最后法官被口诛笔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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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19: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我要说的是法院断案是依据证据的 当双方的证据都不充分或者互相矛盾的时候 那么法官却不能以证据不足不判 他必须得给出一个判决来 必须判一个人赢或者输(此话只适用于民事案件 不适用刑事案件)不管最后再怎么还原真相 都不能跟事实真的一摸一样 因为事实已经过去了 你没有时光机 你无法回到过去 还有要说的是中国没有新闻法 那些记者往往爱胡说八道一下 然后左右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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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20: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个感触挺深的 大家知道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吧 全美国都知道 辛普森就是凶手 但是法官最后判决无罪
美国人没一个有意见的 几乎都支持法院判决
原因有二:第一,美国人的法律观念深入人心 人民非常尊重法官的判决 当然这里面的很重要的原因是美国的法官不像咱们这儿 经常出冤假错案 整的人民都不信法院了
第二,这个原因太敏感 我还是不说了 谁想知道单独PM我 我不想被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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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20: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人造人17号 于 2009-5-14 20:11 编辑

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如果法官没有很好的把正义(不是还原真实的正义 是依据证据的正义)运送到每一个人家里 那么人民就会不满意 当太多人民不满意的时候 ……呵呵 想想 中国历史上每一个王朝是怎么覆灭的 即可得出结论

但是现在我们的情况比较复杂 法官不运送正义的时候 百姓愤怒 法官运送正义的时候 百姓还愤怒 这就比较让人头疼  当然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谁想知道PM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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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20: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 我把原因说了吧 打个比方 大家知道狼来了的故事吧 一放羊的孩子总是欺骗别人喊 狼来了 然后每次大家都救他 但是每次都发现这小子是骗人的 于是当狼真来了的时候 这小子再喊 没人信他了

我很同情中国那些因为前人喊狼来了而自己被迫承受压力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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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4 20: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尔滨宝马车撞人案 最后判决是公正的 不要被扯淡的民意弄晕了好不好 第一, 最后调查省级干部不是她的婆婆 二者没关系 这是网上有人胡喷的 第二,那女人是个开车的新手 她确实是挂错档了 这个是有证据证明了的  ...
人造人17号 发表于 2009-5-14 00:17


呵呵,也许我是个愤青吧。

冒昧问下,你所言“第一、第二”的信息,出处是哪儿?如果是zf公布的,很遗憾,我不相信。
自从老毛搞过“引蛇出洞”这一手后,这个zf就没有所谓信誉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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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4 20: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zf要毁掉自己的信誉很容易,要恢复/打造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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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4 20: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如果法官没有很好的把正义(不是还原真实的正义 是依据证据的正义)运送到每一个人家里 那么人民就会不满意 当太多人民不满意的时候 ……呵呵 想想 中国历史上每一个王朝是怎么覆灭的  ...
人造人17号 发表于 2009-5-14 20:09


问题是,即使我相信法院的判决都是正确、公正的……但是,据公开报道,判决执行率好像并不太高……尤其是经济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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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4 20: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啥时候的消息?
唉,出去一周,啥也没干成,
没有网络没有电视没有报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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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20: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也许我是个愤青吧。

冒昧问下,你所言“第一、第二”的信息,出处是哪儿?如果是zf公布的,很遗憾,我不相信。
自从老毛搞过“引蛇出洞”这一手后,这个zf就没有所谓信誉可言了。
呆呆中 发表于 2009-5-14 20:16


你不信很正常 我理解 不怪你 原因见我31楼那个狼来了的比喻 你不是没看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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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4 20: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我们的很多法律,根本毫无可执行性,或者说,根本没有被好好执行过。

比如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刑法第39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呵呵,现在处级(也许更低都可以)以上的干部,还能找出不满足上述标准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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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4 20: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即使我相信法院的判决都是正确、公正的……但是,据公开报道,判决执行率好像并不太高……尤其是经济类案件。
呆呆中 发表于 2009-5-14 20:20


麻烦你好好看看我的回帖 我都说了 我们国家的法院判决由于以前的冤假错案导致完全没有公信力 这也是导致你以及很多人敢拒不执行或者根本不服气不相信的原因 世界上所有的事都是那刀枪棍棒逼着你做远不如你发自肺腑愿意做而来的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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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4 20: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信很正常 我理解 不怪你 原因见我31楼那个狼来了的比喻 你不是没看懂吧
人造人17号 发表于 2009-5-14 20:23


我看不懂。

请给我一个相信zf的话的理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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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4 20: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你好好看看我的回帖 我都说了 我们国家的法院判决由于以前的冤假错案导致完全没有公信力 这也是导致你以及很多人敢拒不执行或者根本不服气不相信的原因 世界上所有的事都是那刀枪棍棒逼着你做远不如你发自肺 ...
人造人17号 发表于 2009-5-14 20:26



呵呵,17号应该你是“人性本善”的信奉者吧?
如果一件事情损及自己利益(比如做错了事情需要受到惩罚),我该怎么“发自肺腑”地去做它呢?

我相信“人性本恶”,所以需要人人都明白的、切实可行的、对任何人都适用的、执行上受监督的法律来管制大家。
很遗憾,窃以为,在目前的中国,第三点基本上不可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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