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技术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839|回复: 9
收起左侧

[公告] 投诉:某版主的嘴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4-12 09: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会员 微信登录

x
本版规则
1.需要赚分的到置顶“大家来灌水”专帖回帖,可以连续多次回帖,但不得简单重复同样的文字
2.禁止刷屏(列表连续10帖即算)。转贴的文字类笑话新闻帖子一天不超过2个主题,超出的合并或删除。一天发布主题总数不得超过3个。
3.禁止重复发帖,禁止无意义回帖、发帖(“大家来灌水”专帖除外)。
4.禁止上传无主题图片(类似“借空间一用”)。禁止发与主题和话题无关的图片。
5.需要做别处图片引用的一律在“大家来灌水”专帖内回帖,除超版外并须标明引用地址。绝不允许给外网站引用。
6.禁止色情,恐怖,诽谤。禁止对机油恶意粗暴人身攻击。
7.“顶”、“我顶”、“路过”、“拿钱走人”“沙发”“三少发”“地板”“板凳”“占”等一律删除。
8.照片上传至论坛的,尺寸不得超过800*600,大小不得超过150k。特殊需要单独审核。
9.以上条目违反者删帖、扣钱处理,严重者扣分,或禁止发言。

QUOTE:
原帖由 花匠鱼 于 2007-4-11 19:13 发表
不要****




QUOTE:
原帖由 花匠鱼 于 2007-4-11 19:13 发表
我上面说的是:

不要 犯 贱




QUOTE:
原帖由 花匠鱼 于 2007-4-11 19:18 发表
黑板有

说的好!

黑板有成熟迹象!再向黑板之王靠拢!




QUOTE:
原帖由 bronco 于 2007-4-11 19:42 发表
来受教育。




QUOTE:
原帖由 babylong 于 2007-4-11 19:58 发表
公论是相对于版规来说的。对于一个公论,是不纯在版规上的措施的。楼上几位弄清楚这点。就是国内某地结果耍伴娘,这个并不是一个规允许的。所以,对于公论,只能是起到一个劝导的作用,而是不规范的作用。。。。 ...




QUOTE:
原帖由 cm 于 2007-4-11 21:08 发表
都是有信仰的人啊!




QUOTE:
原帖由 Swallow 于 2007-4-11 21:28 发表
呵呵!!八荣八耻!!




QUOTE:
原帖由 恒久 于 2007-4-12 09:17 发表
好玩好玩,楼主我一定支持你!!




QUOTE:
原帖由 babylong 于 2007-4-12 09:22 发表
我左八荣,右八耻,代表挂腰间,和谐帖胸口。人挡杀人,佛当杀佛。




QUOTE:
原帖由 花匠鱼 于 2007-4-12 09:26 发表
把话说清楚是你的小学老师曾经努力想要教会你的,看来他失败了

我倒是可以试试揣摩你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打字机耳光吗?挖坟,然后说挖坟不好?




QUOTE:
原帖由 花匠鱼 于 2007-4-12 09:27 发表
如果我上面说的话跟你要说的意思一点都沾不上边

那你的小学老师也太失败了,不过,你比他还失败



强烈要求对某位版主进行严惩!

如果不严惩,是不是意味着版规一点用没有?如果版规一点用没有,嘿嘿。。。。
 楼主| 发表于 2007-4-12 09: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2 16: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位?!...既然投诉了...何不说清查呢..
MS是说花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4 21: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清楚怎么了

观察一下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5 11: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贵宾好自己摘掉了,真不怕丢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5 11: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维护的是版规

你发帖要钻版规空子

我叫你不要犯 贱

你要我扣自己分

----------------------------

可以的,版规说话的话,你可以看看你会什么结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4-15 13: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他妈的就不丢人?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15 14: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baby龙没情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0 12: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abylong 于 2007-4-15 13:33 发表
你他妈的就不丢人?操。

看了一下原帖,这个问题貌似相当难处理,处理花花么?助长所谓的僵尸帖风气?处理楼主?毕竟在原帖里楼主无刷屏,搞僵尸帖之嫌,但是有煽动机油恶搞斑竹,群起刷屏的意图。只能说花花的语气比较冲。。。毕竟只要有几个个人恶搞所谓的僵尸帖,那么整个版面就会狼藉不堪了,僵尸帖的问题虽然版规没有明确规定,但是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坚决严惩试图钻版规空子的用户,维护论坛的稳定、整洁。

楼主貌似没有做到自己说的话哦,下面引用一段原帖中楼主的话。。。
记住,我们是gcd的人,所以一定不要说脏话,让版主自己说,让他自己回敬自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4-22 14: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对谁错不感兴趣,但骂人就不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爱技术 ( 沪ICP备08115260号-3 )

GMT+8, 2024-5-10 11:03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