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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引用转载等版权说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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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0: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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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机油,特别是经常发帖的机油注意了,昨天接到一位ELF区斑竹的投诉,说65区的某些帖子引用了他的补丁但并没有标注原帖作者和出处,所以今天拟出此通告,并提交管理员批准后发布,并列入本区版规。

       从2007年4月24日起,凡在发帖时帖子里有引用或者转载、使用其他机油的成果的(特别是一些教程帖和一些搜集打包集合帖)必须附上原帖的作者、帖子主题和帖子链接3样,缺一不可,这是尊重本论坛各位达人劳动成果的最基本要求。

       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限期整改、扣钱、扣分、锁帖、删贴等处罚

[ 本帖最后由 0o凤凰涅槃o0 于 2007-4-23 18:48 编辑 ]
发表于 2007-4-23 10:5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将来其它区的补丁类,要是教程中用到最好用连接。也是对他们劳动成果的尊重吧,同时也节约论坛资源。就算非自己打包不可,也尽量说明作者。最重要的是不要打击了那些高手的创作积极性,要不象我这些小鸟想DIY都找不到资源。
望高手,起到带头作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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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0: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相关规定是应该完善,我们要尊重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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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1: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下...............必须附上原帖的作者、帖子主题和帖子链接3样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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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1: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跟贴.我也想提出一些自己个人的观点.
   
     就别的不说.我感觉这论坛的东西有些太乱了.特别是教程,还有补丁些的贴.五花八门.   进入一个教程贴里头,里面都是连接地址,再进入连接,还是连接.连来连去的.我看着都头大了.这哪来的教程啊.
  
   建议那些发贴的机友们.如果你发贴说不清楚,偷懒.没时间写清楚的话.还是不要发了.老是连接别的网址.让我们这些求助的菜鸟找来找去的.到头来脑子都蒙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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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1: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加上这条
并强烈支持斑竹继续完善更新加强65论区各分板块汇总帖
菜鸟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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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1: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尊重原创的辛苦劳动。但是我认为原帖的作者和帖子链接有一样就行了!

[ 本帖最后由 无痕 于 2007-4-23 12: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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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1: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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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2: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话说,~~~~~~~~65区~~,~~有~~~管~~区~~?~气~那~大,~所~0110机油。


  1. camlee:有异议PM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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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camlee 于 2007-4-23 19: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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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2: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1. camlee:和楼上的内容一样啊,发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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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camlee 于 2007-4-23 19: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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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2: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我们要尊重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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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2: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AeolusK 的帖子

亏你还是老会员,说话怎么跟那个刚来论坛的菜鸟一样????????


  1. camlee:我处理了啊;删除了引用部分,你的留言没动,谅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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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camlee 于 2007-4-23 19: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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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2: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幸好我发的都三件齐全,不过感觉论坛现在发展的风气不对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钱数 +5 收起 理由
Duckey WD + 5 一个道德的人,一个有立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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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3 12: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AeolusK 的帖子

实话说~~~~


现在只是在65区推行,因为现在65区这样的现象最严重,BOB批准的,如果有必要我会申请全区置顶,这个就不劳担心了。

再者说所有0110的机油又怎么了?只要来到65区发帖都归65区斑竹管,难道SX1、75区、明西等其他区的机油就不会来65区发帖了么?只是你没注意观察而已,少来不代表不来。

最后说一个,没错我是实习斑竹,实习斑竹就没权利这样说话么?看不起实习斑竹?如果我有违反版规的你可以向首版、超版或者管理员投诉。

  1. camlee:我处理了啊;删除了引用部分,你的留言没动,谅解一下
复制代码

[ 本帖最后由 camlee 于 2007-4-23 19: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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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2: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早该这样做了,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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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2: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是我中华民族之美德.此帖发的有道理.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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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2: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两楼的绵花糖说的话也太过激了吧?
                                                   说不定作乱者就有他的份.:|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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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3: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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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3: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AeolusK 的帖子

实习版主又如何,堂堂5段会员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估计连刚刚注册的小弟都要笑你了。
担任版主之前,前辈对我们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版主不代表权利,而是代表义务。
把别人的努力说成自己的,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而注明一下作者本身也是转帖应该有的礼貌。
试想想,你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东西被别人套用,而没有片语提到你,你怎么想?你会无动于衷?你会放任他们这样?
不说了,自己去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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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13: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的,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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