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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建议] 建议论坛开放基金,应许个人成立基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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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9 22: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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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19 22:59: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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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19 23: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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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19 23: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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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1 02: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的经验   你离被处理不远了:|O|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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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1 16: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基金:在该论坛,基金募集后可以用来炒股票,根据赢利多少,进行分红。同时基金公司可以提取5%以下的赢利(基金公司可以自己定比例,但不超*%

根据现行证券法规定
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关于成立南洲控股和北冰实业公司的申请
   南洲控股:企业性质是有限公司(基金公司),注册资金150万。企业法人:余升。

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机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

论坛法不得大于证券法~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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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1 19: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虚拟股票不受现实的证券法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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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1 19: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主要的限制是论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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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 09: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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